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安排,近期省教育厅将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研究周期为3年,拟设立180项左右,其中单列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重大项目30项左右(以下简称思政重大项目),思政重大项目单列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其中单列面向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专题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
二、申报资格
项目申请人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各类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为:
(一)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或副高级职称。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梯队建设,鼓励支持更多中青年骨干开展社科研究,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均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申报。
(二)思政重大项目仅面向专职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申报。其中,辅导员申报资格可放宽至取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中级职称,同时应具备4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思政专项申请人必须为申报时在一线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且已满1年以上的人员,主要包括专职思政课教师、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专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和立项:
1.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和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 课题内容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部省级及以上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3. 近3年被作撤项处理的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 经查实,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
5. 连续2次获批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暂停1年同层次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限额
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重大项目我校限报6项,思政重大项目我校限报2项(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限报1项、专职辅导员限报1项),一般项目我校限报16项,思政专项我校限报10项。
四、申报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要严把意识形态审查关和学术质量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三)项目申请人和社科管理部门应对提交的《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见附件4)内容予以严格把关,不得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一旦发现直接取消参评资格。
(四)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1. 重大项目(含思政重大项目)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重大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电子版(Word格式)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2)《重大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
2. 一般项目(含思政专项)需提交的申报材料:(1)《一般项目申请书》和《论证活页》(word格式,以“学校+申请人姓名+学科+课题名称+申请书/活页”命名);(2)《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
(五)学校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1日16:00,请申请人按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oa.czu.cn,逾期不再受理,社科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遴选推荐申报。
联系人:陈真,联系电话:8851016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