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省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确定等程序,我校岳芬被确定为紫金文化优青(社科理论界)拟入选人员。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至14日。
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何虹、殷孜,联系电话:0519-88510162(内线6162),电子信箱:skc@oa.czu.cn。
社科处
2024年7月10日
根据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省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确定等程序,我校岳芬被确定为紫金文化优青(社科理论界)拟入选人员。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0日至14日。
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联系人:何虹、殷孜,联系电话:0519-88510162(内线6162),电子信箱:skc@oa.czu.cn。
社科处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