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资助项目的申报指南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要求、范围、额度和方式
申报人可查阅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各类资助项目指南,详细了解资助要求、资助范围、申请额度、资助方式等信息。
二、申报条件、时间、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和美术创作(组织创作类)四类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单位(常州工学院)。美术创作(个人创作类)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申报主体为个人。请申报人认真查阅对应的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于2024年4月15日开放申报,6月15日截止申报。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信息并填写申报备案表(见附件6),须于2024年5月17日前将备案表电子版发送社科处邮箱skc@oa.czu.cn。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主体为单位的项目类别,需申报人于2024年6月7日前将材料打包发送社科处邮箱,由社科处统一填报系统。
3.申报主体为个人的项目类别,需申报人所在单位向社科处备案后由申报人自行在系统申报。
联系人:陈真,联系电话:88510162。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