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6月7日)关于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1点击次数:101来源:社科处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资助项目的申报指南已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要求、范围、额度和方式

申报人可查阅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各类资助项目指南,详细了解资助要求、资助范围、申请额度、资助方式等信息。

二、申报条件、时间、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条件

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和美术创作(组织创作类)四类资助项目申报主体为单位(常州工学院)。美术创作(个人创作类)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的申报主体为个人。请申报人认真查阅对应的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系统于2024415日开放申报,615日截止申报。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汇总本单位申报信息并填写申报备案表(见附件6),须于2024517日前将备案表电子版发送社科处邮箱skc@oa.czu.cn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登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

2.申报主体为单位的项目类别,需申报人于202467日前将材料打包发送社科处邮箱,由社科处统一填报系统。

3.申报主体为个人的项目类别,需申报人所在单位向社科处备案后由申报人自行在系统申报。

联系人:陈真,联系电话:88510162

 

附件:

1.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2.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美术创作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3.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4.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5.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2025年度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申报指南.pdf

6.申报备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