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1月15日)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点击次数:355来源:社科处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

为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对全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组织开展自查。各学院组织所属科研人员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社科类学术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如实填报《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2.做好重点核查。结合自查工作开展,要重点核实撤稿论文原因,对确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在保证相关责任人知情、申诉等权益的基础上,将由学校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

3.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提醒科研人员慎重投稿,规范论文的中英文署名管理,加强科研诚信教育,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对在本次调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签署承诺书后投稿论文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科研人员,将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请各学院于2024年1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学院盖章)交到行政楼448,电子稿发邮箱skc@oa.czu.cn。

联系人:殷孜              电话:88510162

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