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12月22日)关于开展人文社科研究机构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5点击次数:135来源:社科处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持续推进我校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围绕学校特色积极开展“有组织的科研”,促进研究机构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根据《常州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常工政〔202035号)和《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研究机构考核办法(暂行)》(常工政〔202071号)等,现拟对2020年成立的校级人文社科研究机构和入驻人文社科基地的市级人文社科研究机构(附件1)开展建设期考核。

请市级研究机构负责人组织填报《常州工学院市级人文社科研究机构考核表》(附件2),校级人文社科研究机构负责人组织填报《常州工学院校级人文社科研究机构考核表》(附件3),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填写《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研究机构业绩汇总表》(附件4)。

请各研究机构于1215日前将附件2、附件3纸质稿签字后一式两份,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份报送至社科处(行政楼446室),同时将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oa.czu.cn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8851016413815012935

附件1: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研究机构考核对象一览表.xlsx

附件2:常州工学院市级人文社科研究机构考核表.docx

附件3:常州工学院校级人文社科研究机构考核表.docx

附件4:常州工学院人文社科研究机构业绩汇总表.xlsx

社科处/协同创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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