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社科联《关于开展江苏省高校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省高校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以下简称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社科文化类机构或平台,具备开展经常性、公益性、群众性社科普及活动和服务条件的,均可参与申报。我校推荐申报1个普及基地。
二、申报条件
根据《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附件2)相关要求,申报普及基地的单位(机构)、部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重视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的社科普及意识,并把社科普及纳入承建单位(机构)、部门的整体工作规划,愿意参与普及基地建设。
2.具备相对固定,能够长期开展社科普及活动场所。面积达 300 平方米以上,配套设施完善,可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定期开展社科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3.具备一支能够参与普及基地相关社科普及活动的专家队伍,其中人文社科骨干专家不少于 8 人。
4.具备一支热心社科普及公益服务、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队伍主要由青年教师和在校大学生组成,人数在 30 人以上。
5.具备能够体现申报单位特色社科资源,可持续打造优质社科普及品牌项目,能充分发挥人才、专业、技术等特色优势,做好社科“普及活动、普及平台、普及展品”三项工作。
6.有普及基地建设方案、中长期社科普及工作计划及制度措施保障,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社科知识普及相关公共服务。
7.积极参与各级社科联组织的“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等活动,接受对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指导、考察和管理评估等。
8.有自建能力和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条件,将社科普及活动经费列入普及基地承建单位(机构)、部门的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确保社科普及活动正常开展。
三、申报材料和相关要求
申报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校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
2. 申报表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一式五份。
请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提交社科处44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kc@oa.czu.cn。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推荐遴选。
联系人:张忠,联系电话:8851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