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9月27日)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4点击次数:1456来源:社科处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为促进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锻造高水平标志性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研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宗旨

本预研计划的基本定位是增强持续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能力,并推动形成若干支紧密合作的科研团队。

二、资助范围

本预研计划的资助经费仅限用于以下范围:

1.专家咨询费。邀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或会评专家指导申报书撰写及完善给付的专家劳务费。

2.专家指导的辅助费用。专家指导过程中发生的专家或申请人的差旅费、住宿费等。

三、资助方式

每项资助1万元,实施期限为3年。经费在立项后拨付,须在实施期限内使用完毕。

四、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经验,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的资格条件。

2.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充分考虑申请人的研究基础,择优立项10-15项。

五、结题条件

本预研计划实施期间,若申请人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即自动结题。否则,在项目实施期结束前,申请人至少完成一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并满足以下一项条件方可结题:

1.以常州工学院为第一单位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决策咨询成果、文学艺术创作实践成果可按《常州工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办法》进行认定。

2.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

3.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

六、时间安排

各单位于927日前统一报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研计划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oa.czu.cn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预研计划书.doc

社科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