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节点:6月15日)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7点击次数:1470来源:社科处

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各部门:

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相关细则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共设三类奖项:

1.决策咨询奖

主要奖励为教育行政决策咨询而开展的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政策研究、调查研究、比较研究等所取得的优秀成果。

2.理论创新奖

主要奖励对认识教育规律、促进学科发展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有显著引领作用的优秀理论成果。

3.实践探索奖

主要奖励对解决具体教育教学实践问题有新思路、新对策,取得突破性进展,具有显著应用和推广价值的优秀实践成果。

三类奖项合计设置特等奖20项、一等奖80项、二等奖200项左右。

二、成果形式

成果主件以文本形式为主,主要包括三类:

1.专著(论文)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学术专著(包括理论普及读物,但不含个人文集)、学术论文(系列论文或单篇论文均可)。

2.编著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的具有系统性、资料性、工具性等特点的著作和文章,包括辞书、年鉴、史志、研究综述等。

3.调研类

指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虽未公开出版(发表),但有证据证明所提观点和建议已被行政部门采纳,或者已被转化为行政决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翻译、编译作品暂不列入本次评奖。课题结题报告、教材、教参、教辅等可作为成果辅件,附在上述三类成果之后。

三、成果认定

1.成果内容认定

⑴以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为主,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无著作权纠纷。

⑵非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成果,只要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表),或者观点和建议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成行政决策),且无著作权纠纷也可以申报;

⑶已获全国、省部级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参加本次评奖。

2.成果作者认定

⑴成果独著者在江苏工作;

⑵成果合作者中第一、第二作者在江苏工作;

⑶以集体署名的成果,不得以个人名义参加评奖。

3.成果日期认定

⑴所有成果须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或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

⑵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成果,以版权页第一版日期为准;

⑶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成果,以该刊物出版日期为准;

⑷被行政部门采纳(转化为行政决策)的成果,以行政部门采纳时间为准。

四、送审材料

包括《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成果主件、成果附件。

⑴所有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附件中的《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五份)和《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kc@oa.czu.cn。三类奖项有不同的申报评审书,请申报者根据自己的成果类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评审书。

一项成果只能申报一类奖项,不能三类兼报。

⑵成果主件与附件一式五份,与《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五份)一起送至社科处448室。

联系人:何虹、林芳强; 电话:88510161、88510162。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决策咨询类).doc

附件2: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理论创新类).doc

附件3: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实践探索奖).doc

附件4:江苏省第五届教育科学优秀成果汇总表.xls

社科处

2020年4月27日